房東收不到租金,聯系不到房屋托管公司;租客已交房租,卻要面臨退房。房東租客一溝通,發現托管公司“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這明顯不正常的“經營”方式,讓房東和租客利益均受損,而托管公司卻早已失聯……近期,關于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跑路”的情況受到媒體和消費者廣泛關注。針對近幾年來房屋租賃頻繁出現的“貓膩”,昆明市消費者協會向廣大消費者發出消費警示:擦亮眼睛,警惕市場上的不良房屋托管企業。
一、了解房屋托管基本常識。房屋托管是托管公司通過合同或其他契約形式從房東處取得房屋使用權,再將房屋使用權商業化的一種過程,說通俗點就是“二房東”。托管將業主手中的房子租下來統一管理,再利用專業優勢出租,通常收取租戶的租金比交給房東的租金要高,以此賺取房租差價來獲利。房屋托管為平常沒有時間打理房屋出租事宜的房東提供了較大便利,市場上有不少相關平臺。
二、認清少數房屋托管租賃中的“高進低出”和“長收短付”手段。房東為了出租房屋方便省心而選擇將房屋委托給房屋托管公司代為托管出租,卻發生了“托管公司支付房東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長于給付房東租金周期”這樣的怪現象,托管公司高價收房低價出租,靠什么盈利?原來并非正當經營,而是在收取租戶大量押金和租金后玩“失蹤”。一方是被拖欠了租金的房東,要求租客搬走;另一方是交了租金的租客,拿不回租金和押金不肯搬走,房東租客都成了受害者。消費者要擦亮眼睛認清這一手段。
三、選擇證照全信譽好的房屋托管公司。消費者通過房屋托管公司尋求租賃服務時,應注意查看其經營范圍中是否包含“住房租賃經營”、“屋租賃”、“長租公寓”等業務,仔細了解其經營資質、成立時間和運營實力,選擇運營時間長、口碑信譽較高的正規專業公司,并注意查看其是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和收費項目、依據、標準、業務流程等。
四、不要輕信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租金。消費者應擦亮眼睛,警惕托管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東、低租金吸引租客”手法誘導出租和承租,房東切記不能盲目貪圖高租價,租戶如遇房屋租金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要年付等情況,應引起高度警惕。租戶還應避免一次性支付較大額度的租金,同時應向租賃合同約定的企業賬戶打款,謹慎向業務員個人支付,以保障自身資金安全。
五、核查租賃宣傳信息是否屬實。房屋托管公司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有的工作人員為吸引消費者,在房屋租賃過程中未能向消費者提供房屋相關真實信息,可能引發后期的消費糾紛。因此消費者在租房前應進行實地查看及多方了解,核實相關情況是否與宣傳相符,還可要求托管公司出具所租賃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房屋業主委托租賃的相關文書,避免因盲目信任帶來的消費糾紛和財產損失。
六、簽訂規范的房屋租賃合同。消費者進行租房、承租活動時,應與托管公司、中介等簽訂云南省住建廳、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不能輕信業務員的口頭承諾,如需對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變更,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合同附件。合同文字意思表達要明確,不能模棱兩可。
七、注意留存憑證積極主動維權。消費者通過房屋托管公司尋求租賃服務時,一定要主動向其索要收付款發票,留存好相關憑證,便于在發生消費爭議時作為維權依據。一旦在消費過程中遇到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情況,應及時向房屋租賃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反映或投訴,積極主動維權。如遇涉及托管公司、中介等卷款跑路等問題,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昆明市消費者協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