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
一、專項檢測機構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應滿足下列基本條件:
(一)專項檢測機構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見證取樣檢測機構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
(二)所申請檢測資質對應的項目應通過計量認證;
(三)有質量檢測、施工、監理或設計經歷,并接受了相關檢測技術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邊遠的縣(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開展檢測工作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工作場所;其中,使用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要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二、專項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工程樁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注冊巖土工程師資格。
(二)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結構工程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建筑幕墻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筑幕墻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4名。
(四)鋼結構工程檢測類
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鋼結構機械連接檢測、鋼網架結構變形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應當具備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
三、見證取樣檢測機構除應滿足基本條件外,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檢測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或者中級職稱的不得少于3名;邊遠的縣(區)可不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