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許可證和司法鑒定人執業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向省司法廳申請。
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 申請表;
2、 證明申請者身份的相關文件;
3、 住所證明和資金證明;
4、 相關的行業資格、資質證明;
5、 儀器、設備說明及所有權憑證;
6、 檢測實驗室相關資料;
7、 司法鑒定人申請執業的相關材料;
8、 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材料;
9、 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司法鑒定機構,除應當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司法鑒定機構章程,按照司法鑒定機構名稱的有關規定向司法行政機關報核其機構名稱。
另外,需要有以下辦公條件:
1、 有自己的名稱、住所;
2、 有不少于二十萬至一百萬人民幣的資金;
3、 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
4、 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
5、 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6、 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