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云南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云人社發〔2020〕57 號)《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22年食品工程初、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范圍對象
(一)與我市各類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符合本專業職稱申報評審條件,直接從事直接從事食品檢驗、檢測等相關專業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含港澳臺地區人才、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籍人員),可參加本市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以評委會開評時間為準,不含被批準在延遲退休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二)參加本市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含自由職業者),除須符合各系列(專業)職稱評價標準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須最近6個月在昆明市連續參保(即2022年1月份以前在昆明市參保),參保單位與人事勞動合同簽訂單位一致。
(三)申報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及履職年限等計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申報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申報、審核程序
申報人員登錄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km.gov.cn),在“在線服務-網上服務大廳”欄目中點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進行賬號注冊和信息填報。之前在系統里已有賬號的用戶,可直接使用原有賬號登錄并填寫相關信息。網上申報時間: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至8月5日下午24:00,逾期不再受理。
本年度采用無紙化評審方式。申報人員系統通過審核后,應將除業績材料外的證件類、證明類(畢業證、資格證、聘書、承諾書、證明、公示文件)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報送至昆明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昆明市西華北路260號)204室審核?,F場審核時間:2022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未現場審核或現場審核不通過的,不推薦評審。
評審結束后,通過人員在任職資格文件下發十個工作日內(以通知為準)將《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表》從系統按正常大小100%導出打印并逐級蓋章,一式2份報送。各級公章落款時間與系統審核通過時間必須一致。
以上材料報送地址:昆明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昆明市西華北路260號)204室,電話:0871-68411631。
(二)注意事項
1. 申報人員將申報評審材料原件進行掃描上傳至申報系統。用人單位須對申報人員的申報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等進行審核把關,并在推薦上報的業績材料上簽署審核人員姓名、審核意見及審核日期,加蓋審核單位公章。
2. 申報人上傳照片要求為藍底1寸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與30k之間,像素大小大于295px*413px。
3. 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在報送申報材料時,需同時上報最新《云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匯總表》(加蓋公章、主要領導簽字),并注明初、中級職稱崗位的核準、聘任及空崗數量。
4. 申報人員須登陸“信用中國(云南昆明)”網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務”—“昆明市信用承諾自主申報專欄”中填寫相關承諾信息并提交,點擊“承諾書下載”后打印出“職稱申報承諾書”,作為附件材料提交職稱評委會。
5. 各單位應將擬推薦人員的《昆明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見附件)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公示期滿后公示表作為附件材料提交職稱評委會。公示表應簽署“單位是否同意推薦、申報人申報內容是否屬實”,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6. 申報人應按照文件要求逐一上傳材料,用人單位必須嚴把材料關。用人單位審核推薦申報評審材料后,申報系統中3次提出修改意見后仍然存在問題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三、 評審工作安排
(一)初、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計劃于2022年9月開展評審。
(二)評審工作開始前,擬同意提交評委會評審的申報人員,將在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三)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審結果將在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公示5個工作日,屆時請各參評專業技術人員自行查詢評審結果。
四、 規范個人申報行為
(一)申報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對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承擔相應責任。
(二)2022年以前已提交評委會評審未獲通過的再次申報人員,需提供新的業績和成果證明材料。
(三)屬勞務派遣公司的申報人員,還需提供勞務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雙公示、雙審核、雙蓋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勞務派遣公司的派遣協議(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質的內容及協議首尾頁)。
(四)原已取得相應職稱資格,因工作崗位變動不再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需變更相應系列(專業)同級職稱資格的,須變更崗位后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再按照職稱轉系列(專業)評審程序進行申報。對隱瞞其原具備職稱資格情況,重新申報晉升本專業職稱資格的,視為弄虛作假。
五、 審核要求
(一)用人單位審核。用人單位須建立健全本單位職稱申報推薦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堅持公開、平等、民主和擇優原則,開展本單位職稱申報審核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對審核推薦行為負責,應嚴格對所推薦人員申報評審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把關。
(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須加強對用人單位推薦上報人員的申報條件和推薦程序進行審核把關,并對審核情況負責。
(三)縣區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申報人學歷、累計工作年限、履職年限等是否達到食品工程系列確定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查。
(四)評委會承辦部門資格審核。評委會承辦部門按照行業申報評審標準條件,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審核申報人是否屬于本評委會評審范圍、申報推薦手續是否完備,申報材料是否齊全等。
六、 其他事項
(一)對符合《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流動的九條措施》(昆人才辦〔2020〕2號)精神,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見附件),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
(二)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在國家確定的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范圍內(見附件),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不單獨換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三)加大職稱評審各環節違紀違規行為的倒查追責力度。對申報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用人單位審核把關不嚴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人員申報資格或撤銷已通過的職稱資格,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3年,記錄期內該用人單位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四)申報人對涉及本人的評審結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查、進行投訴。復查主要核查評審程序是否符合規范,評審過程中有無錯看、漏看申報人業績成果材料造成誤判等情況。復查申請人須在評宙結果確認后2個月內(逾期不予受理)向評委會組建單位提交書面復查申請。
(五)未盡事宜按《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的工作通知》(昆人社通〔2022〕54號)及省市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2年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號)
2.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云人社發〔2019〕31號)
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