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是經營主體信用財富積累的重要方式,企業年報中的相關數據信息,可以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參考。在歷年來的公示信息抽查中,均有企業因填報年報時弄錯數據單位或未認真核對股東信息被認定為“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便企業在更正信息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后,也仍然因填報年報時的一時疏忽在經營過程中受到影響。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信用提升行動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意見》(國市監信發〔2022〕97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信用提升行動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實施方案》(云市監辦函〔2023〕15號)精神,構建精準高效和包容審慎的信用監管機制,昆明市市場監管局探索開展企業年報數據監測預警工作,通過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將失信處置由事后懲戒向事前預防延伸,幫助企業防范化解失信風險,提升企業誠信水平。昆明市局在總結歷年來年報抽查、年報數據分析工作中發現的企業填報錯誤,制定了三類年報數據監測指標,依托年報精細化管理系統,對企業公示的年報信息進行分析,對年報資產狀況數據特別大的、年報中股東信息與登記系統中的股東信息不一致的、資產狀況信息全部為“0”的企業進行風險預警提示。
經監測,在2022年度企業年報中,全市共發現33戶企業年報中資產狀況信息異常,59355戶企業公示的股東信息與登記信息不一致,34639戶企業資產狀況信息全部為“0”。針對監測發現的問題,昆明市局對資產狀況信息異常的企業進行了警示提醒,提示其對年報信息進行核對,及時改正有誤的信息。截止目前,已向全市8萬余戶企業發出數據異常提示提醒,提示其核對并改正錯誤的年報信息,及時化解了失信風險。
下一步,昆明市局將結合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工作對監測發現疑似存在異常情況的實施隨機抽查,提升年報數據質量,進一步發揮企業年報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參考的作用。